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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周熱點問題

奮斗著努力著
2018-06-22 05:36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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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(GB50204-2015):
10.1.1
對結構實體進行檢驗,并不是在子分部工程驗收前的重新檢驗,而是在相應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,對重要項目進行的驗證性檢驗,其目的是為了強化混凝土結構的施工質量驗收,真實地反映結構混凝土強度、受力鋼筋位置、結構位置與尺寸等質量指標,確保結構安全。
結構性能檢驗應由監(jiān)理工程師組織并見證,混凝土強度、鋼筋保護層厚度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完成,結構位置與尺寸偏差可由專業(yè)檢測機構完成,也可由監(jiān)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完成。為保證結構實體檢驗的可行性、代表性,施工單位應編制結構性能檢驗專項方案,并經(jīng)監(jiān)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實施。結構實體混凝土同條件養(yǎng)護試件強度檢驗的方案應在施工前編制,其他檢驗方案應在檢驗前編制。
望采納?。。。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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